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院总发【2013】1号
发布日期:2021-04-24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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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绿化管理、促进校园绿化建设、保护和改善校园生态环境,结合我院情况,制订本制度。
校园绿化工作由总务处监督,物业中心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对全院绿化工作实施养护、管理、监督、协调。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划规划、不得擅自占用绿化用场,需要时占用的,使用部门报学院批准后实施并同时报总务处备案。
校园绿地严禁列行为;
刻划、攀折树木、穿行草坪绿地;
擅自折技摘花、采集种籽、果实;
抛撒、堆放、晾晒物品;
倾倒垃圾、排放污水;
擅自搭棚、建房、存放车辆、挖沙、取土、采石、取水;
其他损坏树木、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严禁使用绿化用地种瓜果、蔬菜。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砍伐和移植树木。确需砍伐和移植树木的,需报学院批准同时在总务处备案。
因施工等原因造成的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损坏的,由责任单位或个人按现行价格的2——3倍计价,用以补充花草树木和劳动用工等费用。
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要求;
根据学校总务处规划和安排,进行绿化校区和美化环境工作。
总务处配备绿化工作需求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按规定建立绿化管理档案;
加强绿化管理,做到四季有鲜花,花园,草地,无杂草,绿篱整齐美观。
定期进行花草、树木的修剪整枝工作,确保花草树木生长茂盛,草坪美观。
根据校园具体位置,栽种花草,花树或设置盆花,使校园内关上花木美观大方。
及时对花草树木进行防虫防病,必要时对喷施农药,每年冬季树木涂白一次。
保持校内通路的症结,坚持经常打理。
合理施肥,防止草坪、花木枯黄。
作好冬季花木防冻工作。
根据天气,及时浇水,防止花木枯死;雨季及时排涝,疏通积水。
教育学生对校区的花草树木,发现损坏花本观象要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进行管理。
日常保管保养好绿化机械及用具,及时作到春季开工前及秋季结束后绿化机械全面养护各一次。
本制度即日执行
总务处 2020.12
上一条:供电、用电、管理制度 院总发﹝2013﹞2号
下一条:关于水、电、暖节约使用的管理规定 院总发﹝2012﹞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