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大物业服务中心现设处长1名,基本建设、水电暖部长1名,基本建设技术1人,库房管理员1人。
设立及监督管理以下学院第三方服务单位:
1、 学院食堂;
2、 枫叶超市;
3、 明德物业枫叶服务中心;
4、 大连华成伟业工程有限公司(院能源管理单位);
5、 大连埃克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6、 大连供电公司;
7、 大连友宝自动售货公司
二、部门职能
大物业服务中心兼学院基建办主要承担全校校园管理、后勤管理、基本建设、膳食管理、保障服务、企业运行、能耗监管等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负责全院第三方物业服务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日常校园整体及零星各项维修、宿舍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绿化养护管理维护、安全保卫管理及日常保洁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2、负责学校校园总体规划、景观设计和基本建设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建设计划以及新建、改扩建、修缮项目的规划、设计、论证、立项、报批等工作。
3、负责基建及改造、修缮工程、现场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初审、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全校水电供应保障与服务、能耗监管工作以及各类水表、电表的抄取与费用的催缴工作。
5、负责监管第三方公司对全校供暖系统、全院供水泵房设备、污水处理站的整体供应保障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校委托经营食堂的监管,浴室、洗衣机房、饮用水机的运营、管理和服务保障的监管工作。
7、负责全校节能减排、生态校园建设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工作。
8、负责学校膳食工作的监督管理。
9、负责开展市场调研,结合学校及师生员工的需求,开发新的经营服务项目。
10、完成学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历史沿革
枫叶学院总务后勤管理、服务部门几经沿革,其中,后勤维修服务班组最早于2007成立于学院高新园区七贤岭校区,2010年7月学院整体搬迁至大连甘井子区大黑石校区。
2012年初成立大物业服务中心,履行后勤服务、后勤保障职能,主要负责学校后勤服务、物业管理、绿化管理、水电暖管理与维修、基础建设及工程维修、餐饮服务与管理等工作。
2012年初,大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包括维修7人、高压运行电工2人、绿化2人、行政办公室4人,库房管理人员1人,合计16人
2012年10月,学校开始筹划教学楼及寝室施工建设,总务处兼任基建办工作一直至今。
2019年11月,学院与明德物业公司开展合作,将学院总务后勤承接的维修、绿化及水电暖设备设施等供应的配套服务工作,学院整体安保管理、舍务管理及保洁管理工作全部托管给第三方公司。
2021年1月,学院与大连供电公司签订电力托管合同,将校内两处变电所外网电力托管给供电公司进行网上24小时在线监控工作,此项业务运行良好。
2021年1月,学院与大连华成伟业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供暖、空调托管服务协议,将全院供暖区域约88190平方米供暖、冷风空调、洗浴热水等全部委托给第三方公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