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巡查制度及流程 院总发﹝2012﹞9号
发布日期:2021-04-24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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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总务后勤工作细碎复杂,问题无时不有无处不在,为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提高工作效率,总务处订立巡查制度,内容如下:
设备设施分类、范围及要求
水电暖消防设备维修维护、运行,含变电所、水泵房、空气源热泵系统、管道、终端设备;
泵房要求第三方托管单位每日至少一次巡检仪器、仪表及设备供电、压力、设备运行等情况,专人检查运行情况并作好值班记录;总务处水电暖部长每月1-5号全面检查一次。
变电所按国家电力部门规范要求已经承包给第三方电建公司托管,每月要求第三方公司提供24小时在线监理记录、事故发生恢复记录、日常巡检工作记录;
总务处每两月25-30号与安保部门共同专项检查终端设备,如消防指示灯、应急灯、高层水箱供水、消防报警系统及探头等;
教学楼用电:每学期初(2月20-26号,8月20-30号)总务处水电暖负责人监督、管理、协同物业电力人员全面检查一次;日常要求物业公司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各楼电力进户箱、走廊公共区域电箱及电力走线、机房稳压设备、合堂电教设备接线、重点功能区域电力(如网络中心、监控中心、光伏楼发电送电系统等);
寝室用电:每学期初(2月20-26号,8月20-30号)总务处负责人监督、管理、协同物业公司电力人员全面检查一次,日常要求物业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包括各楼电力进户箱、走廊公共区域电箱、寝室内电箱
二、巡查人员、范围及任务
1、巡查人员:总务处长、总务后勤部部长、总务处干事;
2、巡查范围:
教学楼、五角楼、综合馆、寝室楼各楼层及周边、锅炉房、实训室、库房、招待所、污水站、校园操场、门卫等全校校舍;
3、巡查内容:检查校舍使用维护情况(包括门窗玻璃、墙面、电器设备安全、上下水设备使用情况、消防安全设备、各教室课桌椅,黑板等、各办公室资产完好和校园环境等)、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情况(按《总务处工作纪律[修订稿]》执行)。
4、巡视任务:
1)各楼层重要部门检查; 2)听取全校师生对总务后勤服务的反映;
3)记录有关总务所见所闻; 4)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处长或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5) 填好巡查记录:巡查记录要求内容清楚、地点明确、责任即时确立,并提出处理意见;
5、巡查时间和频率:每周白天各查二次,每月晚巡查一次;
6、问题解决后应及时反馈,并填好巡查记录。每周五下班前向总务处长提交巡查记录。
总务处
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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