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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教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院总发﹝2012﹞3号

发布日期:2021-04-24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配置设备设施管理:

1.教室内的所有设备设施由总务处联合财务处资产管理部门在每学期初按学院教学需要一次性配齐,班主任对所配设置应及时查验,并在《设备设施管理责任书》上签字,资产管理部门汇总各系资产后,同系办负责人确认签字,划定资产管理范围内资产明细。

2.学校对教室设备设施实行班级承包责任制、系办监督管理制,班主任为责任承包人,教育学生爱护学校财产;系办应把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日常管理,协调全系资产分配,严禁学生人为破坏一切班级设备设施。

3.教室附带财产(内外墙壁等)均为班级管理范围,若因日常管理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班负责恢复。

4.每班应设至少一名公物管理员,具体承担本班财产的监督、管理、报修职责。

5.各班卫生工具及所需用品由总务处统一配备分发,原则上使用期限为一个学期。

6.教室配置设备设施如自然损坏的应由公物管理员进行网上报修或微信公众号报修,由物业中心及时给予维修或调换,原则上以旧换新,无旧不配新。

7.学期中或期末 (各年级在期末考前,毕业生在上岗离校前),资产管理部门将对各系、各部门的资产组织核查一次,并办理验收手续。

二、奖、罚条例:

1.资产管理部门每学期对各班财产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汇总,核查结果上报学院。

2.对为了保护公共财产,敢于同破坏公物行为作斗争,敢于揭发破坏者的个人或集体,要在全校给予通报表扬。

3.设备设施人为损坏赔偿措施:

1)在课桌椅上乱涂、乱刻的,视破损程度进行罚款处理。

2)课桌椅严重损坏按照市场价或修理价赔偿。

3)课桌椅失落先自行寻找,并及时报系办负责人,确无着落则按失落原因不明,视实际情况酌情赔偿,如责任纯属学生本人,则按第(2)条处理。

4)自己保管使用的课桌椅失落,不寻找,不上报,而是私拿他人桌凳归为己用,一经查出除按价赔偿外,将给予相关处分。

4.墙壁人为破损、污染的,视程度轻重赔偿、粉刷,均由班级负责,若属个人责任由班级处理。

5.窗帘人为破坏,损坏按折旧价赔偿,撕破或污染酌情赔偿。

6.门窗、锁、玻璃损坏按市场价或修理价赔偿。

7.学期初已配好的饮水机、电视、插座、讲台、日光灯、黑板(自然老化除外)等人为损坏均按市场价或修理费赔偿。

8.故意破坏财产者,要加1-2倍赔偿,并报学生处处理。

9.公共设备、设施损坏赔偿的见《学院公共设备、设施报修制度》中各项价格表。

 

 

 

总务处

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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